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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9号),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9号)执行,同时根据相关评审会议纪要,参评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说明如下:

1.国家级科创竞赛是指“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三大赛事;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属于国家级荣誉称号;

3.参评成果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发表(获得),论文成果须已纸质见刊(一类期刊论文在线发表也可),SCI、EI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须提供论文检索页;硕博连读学生参评的研究成果在硕士期间未参评过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一成果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新生奖与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新生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毕业证与学位证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需提供的材料可查看附件7)。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于9月16日(周一)上午12点前将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毕业证与学位证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成绩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文件佐证材料均需注明出处)等纸质版材料交至班委汇总好后报送至学院E4-408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班委汇总后发送至:zhouf@hqu.edu.cn

 2019新生奖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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