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评估/本科教学

关于修订2012年(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作者:   时间:2012-03-08   点击数:

教务201212

关于修订2012年(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各学院: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修订二稿)》,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和造就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结合我校“一校两生”的教学特点,学校决定在现有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2012年(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本次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从我校办学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与综合提高,深化教学改革,以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为目标,构建我校人才培养新模式、新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人才培养目标要体现我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特色
根据境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面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为办学定位和办学方针,坚持“为侨服务,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和“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按照“重视基础、拓宽专业、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培养目标,着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学生,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为侨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深化教学内容改革,优化课程体系
进一步明确教学改革方向和人才培养特色,即坚持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科的优势与特色,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要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逐步形成开放、有效、共性与个性相协调的培养体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加大课程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实现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的要求,进行教学内容整合,经典与前沿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实现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在专业课模块中凝炼出该专业最核心的主干课程,构建以主干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课程体系。
(三)积极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拓宽专业口径,深化教学改革
鼓励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对于具有相同学科基础的专业,可按学科大类设置基础课平台,在低年级按学科平台统一组织教学,后期再按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
及时吸取“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优秀成果,推进网络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平台建设,提倡使用“国家精品课程”,使学生享受更多的优质教学资源。推广建立网络环境下的大学英语教学、计算机教学新模式,切实促进学生英语和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的提高。
(四)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要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比例,特别要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要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增强综合性、设计性及贴近工程技术实验比例,增加开放实验、自选实验的比例,鼓励跨院系、跨学科选做实验。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工程意识、工程实践意识、社会实践能力出发,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设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作,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实验、自主设计、自主实习等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性实践教学活动。
(五)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提高质量的核心问题在于培养创新人才,要在各个教学环节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降低必修课比例、加大选修课比例、选修课种类、减少课堂讲授时数等,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实践。倡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和科研活动,促进学生在以学习为主的条件下,逐步实现由单纯的学习知识向学习知识与发现、应用知识相结合的转变。构建以“创意、创造、创业”为主旨的学生创新培养体系,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六)素质教育贯穿培养过程
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目标,把素质教育作为专业培养的首要任务贯穿整个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始终,要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设计好基础课教学体系。
三、基本内容与要求
(一)基本内容
(1)专业简介;(2)培养目标和培养范围;(3)主干课程介绍;(4)教学安排,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跨学科校选修课程,跨学科校选课需明确标出选修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内总学时、规定最低毕业学分等;(5)教学计划表;(6)补充说明。
(二)基本要求
(1)公共基础课主要开设政治理论、德育、高等数学(经济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体育及人文社科等课程。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按规定修订公共基础课的门数和学时。
(2)贯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
1. 华侨大学人才培养目标
知识目标体系:
A1 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的基本知识
A2 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入门知识
A3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知识
A4 数学和逻辑学的基础知识
A5 某一专业领域内系统的核心知识
能力目标体系:
B1 清晰思考和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的能力
B2 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B3 批判性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B4 与不同类型的人合作共事的能力
B5 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初步审美能力
B6 至少一种外语的应用能力
B7 终生学习的能力
B8 组织管理能力
素质目标体系:
C1 志存高远、意志坚强——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矢志不渝
C2 刻苦务实、精勤进取——脚踏实地,不慕虚名;勤奋努力,追求卓越
C3 身心和谐、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心态和宽阔的国际化视野
C4 思维敏捷、乐于创新——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对于推陈出新怀有浓厚的兴趣,富有探索精神并渴望解决问题
2.构建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课程培养目标的关系
为明确各专业、课程在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的培养目标,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体系及对应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所占的权重(见附表1)。同时进一步明确各门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权重(见附表2),并在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课堂教授、课堂讨论、自学、作业、小论文、测验、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在知识、能力和素质三方面所占的权重(见附表3),并确保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系、课程所对应的知识、能力与素质三项权重之和为1。
附表1:
知 识
能 力
素 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车辆工程
目标体系
A3 A4 A5
B1 B2 B3 B4 B6 B7 B8
C1 C2 C3 C4
权重
0.35
0.35
0.30
音乐舞蹈学院
舞蹈学
目标体系
A1 A2 A5
B1 B3 B4 B5 B6 B8
C1 C2 C3 C4
权重
0.30
0.40
0.30
附表2: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总学分
学时
学期
知识
权重
能力
权重
素质
权重
讲授
实验上机
课程实践
MA121
数学分析C(1)
6
102
6
 
1
0.5
0.3
0.2
MA122
数学分析C(2)
6
102
6
 
2
0.5
0.3
0.2
PH124
大学物理A(1)
4
68
4
 
2
0.5
0.3
0.2
PH224
大学物理A(2)
4
68
4
 
3
0.5
0.3
0.2
PH126
大学物理实验(1)
1
17
 
1
2
0.3
0.5
0.2
PH226
大学物理实验(2)
2
34
 
2
3
0.3
0.5
0.2
EE204
基本电路理论
4
68
4
 
3
0.5
0.3
0.2
EE205
基本电路实验
2
34
 
2
3
0.3
0.5
0.2
EE208
嵌入式系统原理与实验
4
68
2.5
1.5
4
0.3
0.5
0.2

附表3:课程名称:基本电路理论 学 分 / 学 时:4/68
一、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
课程性质:电气信息类各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电路的基本理论知识、分析计算电路的基本方法,并为学习后续有关课程准备必要的电路知识;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
课程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培养目标
权重
要求
各教学环节的权重
课堂讲授
课堂讨论
自学
作业
小论文
小测
考试
知识
0.5
A3
0.05
A4
0.05
A5
0.2
0.1
0.1
能力
0.3
B1
0.1
B2
0.1
B3
0.05
0.1
B4
0.05
B6
B7
B8
素质
0.2
C1
C2
0.1
C3
C4
0.1

3)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要占有一定的比例,要有一定的学时保证。理工科实验学时应占总学时的10%--12%(约250—300学时),综合性、设计性及贴近工程技术实验比例,应达总实验学时的1/5-1/3以上,开放实验、自选实验的学时应占总实验学时5%-10%。其他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决定》(华大校资产字﹝2001﹞5号)中的相关规定。要加强课程设计、课程论文、计算机上机实习、社会调查、实验课、毕业设计(论文)、生产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列入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在计算课内学时时按计划学时乘以0.5。
4)修订与第一学位培养方案相衔接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有条件的学院应积极开设第二学位和第二专业课程,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课程的培养方案应从第三学期起开课,第二学位修完学分一般在60学分左右,第二专业修完学分一般为40学分左右。
5)采用双语(汉语和外语)教学或英语教学的课程(语言类课程除外),在培养方案中应用“#”号注明。
四、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海外、港澳台地区社会发展需要与内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根据专业性质来写,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一书。
(三)德育
境外生要热爱祖国和祖籍国,拥护和支持祖国和祖籍国统一大业,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能为侨居国(地)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贡献。
内地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远大的理想、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了解基本国情,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两类学生都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诚实守信、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自律谦让、团结合作的品质,有良好的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道德修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规范的行为准则。
(四)业务
根据专业性质来写,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修订二稿)》一书。
(五)体育
要求学生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课外创新实践
要求学生在课外时间,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增强学习兴趣、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塑造创新能力、促进个性发展的各类活动和竞赛,在加强素质教育的基础上拓宽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
五、教学计划的安排
(一)学时安排
.课内教学总学时:四年制本科专业为2300-2500学时(不得超过2500学时),五年制建筑学本科专业为2900—3000学时(不得超过3000学时)。
2.每学期为20周,教学为18周,一年为40周。
3.周学时:前四个学期周学时控制在22—24学时,后三、四个学期周学时控制在18—22学时;周学时最多不得超过26学时,不得低于18学时。
4.考核时间:每学期考试、考查时间为2周,一般安排在学期的最后两周内。
5.毕业设计(论文):本科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时间为10—14周。
6.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7.其他: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各三天,分别安排在第一学年新生入学第一周和最后一个学年的第十八周;公益劳动每学期安排一天。
8.每日上课节次安排:上午1-4节,下午5-7节,晚上8-9节。
(二)学分计算与毕业学分规定
1.学分计算
16~18学时为1学分,一般地,按18学时为1学分,特殊情况下按16学时为1学分。某门课程的学分值等于该课程的学时数除以16~18。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等课程,按此方式计算后再乘以0.75(即3/4)系数确定学分。毕业设计(论文)一般按每周为0.5学分计算。
2.毕业学分
四年制本科专业准予毕业的最低学分为150—160学分,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五年制建筑学本科专业准予毕业的最低学分为190学分左右。在培养方案中,准予毕业的最低学分统称为“规定的毕业学分”。为了便于管理,规定的毕业学分尾数均取0或5。
3.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本科专业准予毕业的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最低为9学分,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的获得不缴纳学分学费。
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包括社会实践(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公益劳动、军训(境内生)、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境外生)、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等。
(三)课程设置
各学院各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在培养方案中按四大类型设置:公共基础课、学科(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跨学科校选修课程)。
1.公共基础课
理工类公共基础课时占课内总学时的40%~44%;经管类公共基础课时占课内总学时的40%~43%;文科类公共基础课时占课内总学时的30%~32%。
2.学科(或专业)基础课
学科(或专业)基础课学时应占课内总学时的30%~40%。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学科(或专业)基础平台课程。
3.专业课
专业课学时应占课内总学时的6%~10%,一般设置4~6门。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开设不同专业方向的专业课程模块。
4.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跨学科校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学时应占课内总学时的15%~20%。专业选修课可指导学生按专业方向选修,跨学科校选修课可要求学生按规定选哪类课程。开设的选修课门数与学生应选课程门数之比至少为2:1。
(四)公共基础课各课程学时分配
1.高等数学
理工类各专业开设的高等数学,安排在1-2学期,内地生186学时11学分;境外生136学时8学分。
文科、经管类各专业开设的经济数学,安排在1-2学期,内地生172学时10学分;境外生136学时8学分。
园艺等专业要开设少学时的高等数学,可选136学时8学分,安排在第1-2学期;建筑、工业设计等专业可选72学时4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
2.大学英语
为内地生开设英语阅读128学时8学分;英语听说192学时6学分,其中讲授64学时,自主学习128学时。分两年4个学期完成1~4级。艺术类大学英语只需1-2级。三年级开设英语口语、大学英语5-6级选修课。
为境外生开设英语阅读、英语听力、BEC,三门课程均为128学时6学分。
3.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基础实验
为全校开设的计算机基础,36学时2学分;计算机基础实验,36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开设。
4.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理工类、经管类各专业开设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为72学时3学分,其中讲授54学时,上机18学时。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
5.大学物理
理工类各专业开设的大学物理,内地生144学时8学分;境外生126学时7学分。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大学物理,内地生为126学时7学分;境外生为108学时6学分。各专业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课程均为54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开设。
6.大学语文
为全校开设的大学语文,30学时2学分。经济与金融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美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在第一学期开设;公管学院、工商学院、旅游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土木学院、哲学学院、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和音乐舞蹈学院在第二学期开设。
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为内地生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54学时3学分,授课42学时实践12学时。法学院、文学院、公管学院、工商学院、经金学院、机电学院、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音舞学院、哲社学院在第3学期开设;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数学学院、工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材料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学院、信息学院在第4学期开设。
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为内地生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54学时3学分,授课42学时实践12学时,安排在第1学期开设。
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为内地生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08学时6学分,其中授课学时81,实践学时27,安排在第3—4学期开设。
1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为内地生开设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6学时2学分,其中授课30学时,实践6学时。工商学院、经金学院、旅游学院、数学学院、工学院、机电学院、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音舞学院、哲社学院在第一学期开设;法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公管学院、材料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学院、信息学院在第2学期开设。
11.形势与政策
为内地生开设的形势与政策为36学时,2学分,第1—8学期开设。
12.当代世界与中国文化
为境外生开设的当代世界与中国文化,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1学期。
13.当代世界与中国法制
为境外生开设的当代世界与中国法制,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2学期。
14.当代世界与中国经济
为境外生开设的当代世界与中国经济,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3学期。
15.当代世界与中国政治
为境外生开设的当代世界与中国政治,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4学期。
16.体育选项
体育选项课程为140学时4学分,分为2学年4个学期完成。
17.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学年测试一次,2学分。
18.线性代数
线形代数课程为54学时3学分,安排在第3学期开设。
19.概率统计
概率统计课程为54学时3学分,安排在第3学期开设。
20.复变函数
信息学院、工学院等开设的复变函数,安排在第3学期,36学时2学分。
21.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信息学院、工学院等开设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安排在第3学期,54学时3学分。
2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20学时1学分,其中授课16学时,实践4学时,安排在第1学期开设,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23.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20学时1学分,其中授课16学时,实践4学时,安排在第6学期开设,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24.军事理论与训练
为内地生开设的军事理论与训练,2周时间2学分,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1周至第2周,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25.中国传统文化教育
为境外生开设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2周时间2学分,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1周至第2周,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26.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
入学教育,1学分,包含专业教育;毕业教育0.5学分,均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27.公益劳动
学生公益劳动,0.5学分,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28.社会实践(课外科技创新活动)
社会实践(课外科技创新活动),2学分,境内生由校团委负责,境外生由学生处境外生科负责,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29.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1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或者第二学期开设,计入基本素质与社会实践学分。
30.跨学科校选修课程
跨学科校选修课程理工类内地生为72学时4学分,境外生为108学时6学分;经管类、文科类为108学时6学分,可多选。各学院要根据专业性质选定学生修读的跨学科课程类别,如指定艺术类、心理学类、服务学习类的课程,避免学生盲目选课。境外生可在完成专业选定跨学科校选课的基础上,自己任选校选课。
六、公共基础课总学时和总学分
(一)理工类
内地生:总学时1159—1267,65—71学分
境外生:总学时1050—1158,57—63学分
(二)经管类
内地生:总学时974—1082,54—60学分
境外生:总学时951—1059,48—54学分
(三)文科类
内地生:总学时716—1010,41—57学分
境外生:总学时743—987,37—51学分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务处负责制订原则意见和实施方案,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培养方案的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每四年修订一次,每两年可以微调一次。修订后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未经许可,不可擅自变更,以保证其权威性、严肃性。需要微调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本次培养方案修订按学科或专业进行修订,有设置专业方向的,请按课程类别以模块形式进行设置。
(三)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的作用,组织教师深入研究教学内容,加强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优化培养方案。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学院领导尤其是分管教学的领导要在培养方案的修订中加强领导,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广泛调研,以积极、科学、稳妥的态度,对培养方案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
(五)教学大纲模板会另行发文,请按照要求制定。
(六)公共基础课所开设学院需在3月10日前将各门公共课知识、能力、素质的权重明确,并以纸质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zk@hqu.edu.cn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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