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评估/本科教学

化工学院转专业要求

作者: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

化工学院专业转入要求

1. 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树锋 陈雪琴

副组长:荆国华 陈爱政

成  员:黄昀昉 胡恭任 张光亚 赵珺 李裕红 耿頔 余宗钟

联系人:蔡小娟

2. 转专业基本要求:

1)申请转入学生申请时平均绩点不低于3.0

(2)申请转入学生需参加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 按考核分数排序,择优转入,综合成绩=绩点成绩(大一学年)/5*100*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转入。

3)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121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单列。

3. 确定各专业接收转入名额:

专业

限定上限

拟定接收转入名额 (不含单列名额)

单列名额

化学工程与工艺

9

9

不限

制药工程

6

6

不限

环境工程

9

9

不限

环境生态工程

5

5

不限

生物工程

13

13

不限


4. 是否组织转专业考试:

○√否

○是,科目    科目         

参考教材(含书名、作者、出版社等)

5. 是否组织转专业面试:○否 ○√是

6. 是否允许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学院内专业调剂:○√否 ○是

7.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300
版权所有 1996-2009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