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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2-15   点击数:

巡察公告

 

按照校党委部署,从20201215日起,校党委厦门校区巡察组将对化工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1215-21

二、巡察对象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级机构负责人,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学院党员干部。

三、巡察内容

根据《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学院党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专项行动计划”和学校党政决策部署、推动学院内涵发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学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防控廉政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901室

受理电话:0592-6160203、0595-22693678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巡察办转巡察组收

意见箱位置: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一层西侧过道(105室对面)/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一层左侧过道(货梯门口)

电子邮箱:hdxcb@hqu.edu.cn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欢迎广大师生按照巡察工作范围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工作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党委巡察办

2020年1214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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