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关于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含硕士生和直博生)

作者:   时间:2023-09-25   点击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一)硕士招生专业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087

化工学院

071000

生物学

01

微生物学

02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Z1

酶学与绿色制造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

化学工程

02

化学工艺

03

生物化工

04

应用化学

05

工业催化

Z1

制药工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Z1

环境化学与监测评价

Z2

水处理工程

Z3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2

化学工程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1

环境工程

(二)博士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生物化工

02生物材料与制药工程

03化学工程与化学工艺

04环境化工

具体招生专业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显示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校推免生。

三、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9月29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按学科专业或证件号码等方式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我院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总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以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待录取通知

复试完成后将在化工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灵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5.联系方式

化工学院研究生秘书江老师,电话0592-6162296,邮件hgxyyj@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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