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课程考核是本科生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现行本科生课程,既有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又有选修课、实践课等,课程设置形式多样,因此在学校考试安排的前提上,为了更好的协调各方,同时兼顾各课程性质,特制定本细则:
1、原则上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必修课必须安排在学校的考试周(19-20周)考试,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考的,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批;
2、选修课原则上要求笔试(开卷或闭卷均可),如以课程论文的形式作为考核方式,必须提前二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批;
3、拟在学校考试周前考核的课程,务必在19周前完成,不能自行调整延后。考核时间由任课教师与所在班级协商并由任课教师自行进入华侨大学教务处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教室,并在学院教务室登记,注明考试时间、地点、班级、课程。由学院教务室安排监考教师;
4、同一教学计划的同一门课程,试卷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经代课老师自行协商后,将考试时间报学院教务室;
5、任课教师同时在2个或以上的学院讲授同一门课程时,要求考试时间一致,时间由任课教师自行与各学院协商,并在学院教务室登记;
6、考试安排表一经送交学校教务处之后,原则上不再修改,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及教务处审批后方能更改;
7、届时学院教务室将通过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各位老师登记考试信息,逾期不再办理。
化工学院
2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