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件

化工学院本科专业教师工程背景认定条件

作者:   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为提高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教育质量,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横向课题、挂职锻炼、带教生产实习等,以提高专业教师的工程能力。为规范专业教师工程背景的认定,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程背景认定条件:

一、有与化工、制药、生物、环境专业相关的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二、有与化工、制药、生物、环境专业相关的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三、参加专业技能考评员培训,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

四、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五、有过化工、制药、生物、环境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在企业工作中从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专业工作的教师,并且从事相关工作时间为六个月以上;

六、到化工、制药、生物、环境行业企业进行挂职锻炼的教师;

七、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企业横向课题的教师;

八、在化工、制药、生物、环境行业一线兼职从事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实习、毕业设计的教师;

九、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的科技特派员。

专业教师须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即认定其具有工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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