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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14   点击数: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65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现将《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闽委联〔2016〕7号)、《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团闽委办〔2016〕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严格遵照相关评审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我校在各类荣誉中推荐名额分配情况如下:“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个、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名、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4名、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2名、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2个、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2个。每个学院每项可各推荐1个(人)

现将推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醒做几点要求:

1.本次评选依照要求差额推荐,同时须报送省里竞争。

2.各级团组织务必充分利用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本单位数字共青团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相关记录,养成活动及时上网上系统良好习惯。

3.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均须是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且分别在“福建志愿行”网站、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其中,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保留团籍的党员比例不超过30%。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要求团队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4.本次评选规定所需的荣誉要求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5.各级团组织要利用此次活动广泛开展青年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宣传工作与推报工作同步启动。其中,“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推报工作要求本级团属微博微信有宣传截图作为推报材料一并报送,宣传成效纳入评选参考因素。

请各学院结合以上要求,严格把关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包括校内提名汇总表、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并附上获奖材料复印件在内的申报材料(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上报的各类奖项需经过学院党委审核。各单位须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quz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形式为:XXX学院福建省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申报材料)。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弃权,校团委将根据有关程序组织公平评选。

联系人:谌祉樾 联系电话:0595-22693537

附件:

1.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 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3.福建省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校内提名汇总表

(本页无正文)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抄送:团省委组织部、学校部,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各学院党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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