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4年化工学院硕士考生复试结果公示-化学工程与技术(4月11日).pdf
华侨大学2024年化工学院硕士考生复试结果公示-材料与化工(4月11日).pdf
请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请于面试结束两周内将体检结果报告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提交至华大云盘,根据链接提示要求填写,系统将自动重命名文件。具体链接如下: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f2b5eb68bc7b089e549de72449028354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未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期: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3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如有疑问,可致电学院办公室0592-616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