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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关于2022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含硕士生和直博生)

作者:   时间:2021-09-22   点击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2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一)硕士招生专业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087

化工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

化学工程

02

化学工艺

03

生物化工

04

应用化学

05

工业催化

Z1

制药工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Z1

环境化学与监测评价

Z2

水处理工程

Z3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2

化学工程

(二)博士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生物化工

02生物材料与制药工程

03化学工程与化学工艺

04环境化工

具体招生专业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显示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校推免生。

三、工作流程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1.考生填报志愿

9月26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8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招生单位可按学科专业或证件号码等方式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招生单位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我院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总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以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待录取通知

复试完成后将在化工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5.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我校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招生单位可以撤销。

3.参加招生单位推免生预报名并完成复试录取的推免生,可直接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4.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6.联系方式

化工学院研究生秘书江老师,电话0592-6162296,邮件hgxyyj@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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