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一)硕士招生专业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087 | 化工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酶学与绿色制造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制药工程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化学与监测评价、水处理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化学工程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环境工程 |
(二)博士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1生物化工 |
02生物材料与制药工程 |
03化学工程与化学工艺 |
04环境化工 |
说明:
(1)硕士推免录取时不区分研究方向。
(2)直博生学制为5年。
(3)具体招生专业信息以推免服务系统显示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均可报考我院所有硕士专业或者博士专业。
三、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按学科专业或证件号码等方式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我院复试主要以线上综合面试为主,面试总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以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待录取通知
复试完成后将在化工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5.联系方式
化工学院研究生秘书江老师,电话0592-6162296,邮件hgxyyj@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化工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