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评估/本科教学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9-10   点击数:

为了做好2022年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和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10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22年推免工作有关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周树锋

副组长:陈雪琴、荆国华、陈爱政

成员:黄昀、张光亚、李裕红、王明元、饶小平、肖美添、胡恭任、蔡小娟、周峰、余宗钟、陈开池、徐慧、孙晓博

二、推免名额和推免类型

我院共12个推免名额,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不设置留校限额。根据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及专业建设质量,我院12个名额分配如下(满足每个专业1个名额的情况下,多余名额在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之间分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名额3名,制药工程专业名额1名,生物工程专业名额1名,生物技术专业名额1名,环境科学专业名额1名,环境工程专业名额3名,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名额1名,园艺专业名额1名。

为充分利用好学校宝贵的推免名额,已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需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履行相关承诺。

三、推免条件

1.化工学院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4.0以上且在专业年级排名前35%,无挂科记录。

7、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分。外语成绩证明应于2021831日前获得。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业条件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5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380分及以上,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分。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1 篇以上,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科研/专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团体竞赛项目按照荣誉证书排序前2名学生可获得推免生资格,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3)高水平运动员获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完成前六学期应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学分。具体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与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联合制定,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4)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5)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6)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推免当年 831日前获得。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荐名额占学生所在学院推荐指标,指标不少于2名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学校划拨的指标中划定一定比例名额给此类学生,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向上取整)。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用于申请特殊专长类附加分并获得附加分的加分项在Z1Z4Z5Z6类别中不再重复计算。

四、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报名:符合推荐单位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请于913日下午16:00提交申请表、学生得分明细(附件2)、附加分申请明细表(附件3)及相应佐证材料至E4-407周老师处。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化工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学生得分明细》、《华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必须加盖公章)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外语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

2.学院资格审查、综合排名并报送推荐初选名单:学院按照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

综合排名计分方法: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30%)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6大类。综合能力得分为六大类得分相加。综合能力评分具体细则如下:

推免综合能力评分

综合能力

评分细则

备注

参军入伍服兵役(3分)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 3


志愿服务类(3分)

1.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示范项目2分;入围省级及以上候选名单0.8分。

2. 志愿服务大赛加分:省赛及以上:金奖3分,银奖2分,铜奖1.5分,优秀奖1分。

3.星级志愿者加分:五星2分;四星1.5分;三星1分;二星0.5分;一星0.3分。

1.获奖队伍具有加分资格人数不超过7人,第一负责人按100%加分、第二负责人按95%加分、第三负责人按90%加分,以此类推;

2.加分应以获奖证书或发文为准。

社会服务类(5分)

1.国际组织任职或省学联主席,5分。

2.担任校、院级学生委员;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易班工作站正、副站长;校团委秘书长;校广播台正、副台长,党支部书记,考核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3.担任校、院学生会部门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校易班工作站、校团委各部门部长(负责人)、副部长,校广播台台务会成员,楼栋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楼栋自律会主任、副主任、招生协会负责人或学生社团会长,考核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

4.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支委、班主任助理,考核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

5.担任班委、团支委、学长制,考核优秀2分,良好1分,合格0.5分。

1.担任职务需满一年或一届;

2.加分应以聘书或发文为准;

3.若一人担任多个职务,则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科研成果类(3分)

1.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一类A以上发表论文1篇,3分。

分值计算比例为:第二项成果按60%计算,第三项成果 按40%计算;累计不超过3分。

2.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一类B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二的完成人),2分。

3.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二类A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第一完成人),1分。

4.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二类B以上发表论文1篇,0.5分。

竞赛获奖类(12分)

综合性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按获奖顺序,下同)12分、11分、10分、9分、8分。

2.国家级二等10分、9分、8分、7分、6分。

3.国家级三等8分、7分、6分、5分、4分。

1.综合性竞赛指挑战杯、“互联网+”竞赛;

2.所有获奖人员取前5名计算;

3.学科竞赛级别以教务处认定为准,低级别赛事分值相较于高级别赛事降一档(如国家级一等奖按高级别二等奖计算);

4.其他竞赛包括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大赛等;

5.同一类别的项目就高计算;

6.不同类别项目可累计加分,总分值不超过12分。

1.省级一等奖8分、7分、6分、5分、4分。

2.省级二等奖6分、5分、4分、3分、2分。

3.省级三等奖4分、3分、2分、1分、1分。

1.校级一等奖3分、2分、1分、0.5分、0.5分。

2.校级二等奖2分、1分、0.5分、0.5分、0.5分。

3.校级三等奖1分、0.5分、0.5分、0.5分、0.5分。

学科竞赛

1.国家级特等奖10分、9分、8分、7分、6分。

2.国家级一等奖8分、7分、6分、5分、4分。

3.国家级二等奖6分、5分、4分、3分、2分。

4.国家级三等奖4分、3分、2分、1分、1分。

1.省部级特等奖6分、5分、4分、3分、2分。

2.省部级一等奖4分、3分、2分、1分、1分。

3.省部级二等奖2分、1分、1分、0.5分、0.5分。

4.省部级三等奖1分、1分、0.5分、0.5分、0.5分。


其他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2分、1分、1分、0.5分、0.5分。

2.国家级二等奖1分、1分、0.5分、0.5分、0.5分。

3.国家级三等奖1分、0.5分、0.5分、0.5分、0.5分。


综合荣誉类

4分)

国家级荣誉4

1.荣誉不包括各类奖学金或因担任学生干部获得的荣誉,包括但不限于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大学生自强之星等;

2.加分应以获奖证书或发文为准;

3.若一人获评多项荣誉,则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省部级荣誉3

地市级荣誉2

校级荣誉1

院级荣誉0.5

 


 

特殊学术专长等附加分评定积分细则


 

综合能力

评分细则

备注

科研成果类(12分)

1.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一类A以上发表论文1篇,12分。

分值计算比例为:第二项成果按60%计算,第三项成果 按40%计算;累计不超过12分。

2.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一类B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二的完成人),6分。

3.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二类A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第一完成人),3分。

4.以第一作者在校定二类B以上发表论文1篇,0.5分。

竞赛获奖类

12分)

综合性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按获奖顺序,下同)12分、11

2.国家级二等10分、9

3.国家级三等8分、7

1.综合性竞赛指挑战杯、“互联网+”竞赛;

2.所有获奖人员取前2名计算;

3.学科竞赛级别以教务处认定为准,低级别赛事分值相较于高级别赛事降一档(如国家级一等奖按高级别二等奖计算);

4.同一类别的项目就高计算;

5.不同类别项目可累计加分,总分值不超过12分。

学科竞赛

1.国家级特等奖10分、9

2.国家级一等奖8分、7

3.国家级二等奖6分、5

4.国家级三等奖4分、3

高水平运动员标志性成果

12分)

具体分值由体育学院与学院联合制定,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参军入伍服兵役

12分)

荣获个人一等功   12


荣获个人二等功 6

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12分)

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12


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12分)

由学校认定 12


 

化工学院2022年优秀本科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设置1个可获得特殊专长类附加分名额。914日,学院组织申报附加分学生进行答辩,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学生最终得分=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0.7+综合能力得分(Z1+Z2+Z3+Z4+Z5+Z6+附加分。

3.学校审定推荐名单: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初选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4. 920日前,学院报送2022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及学生相关申请材料。

5.924日前,学校审定各单位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

6.925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7.928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20前未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其他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二)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化工学院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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