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评估/本科教学

化工学院2021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作者:   时间:2022-03-24   点击数:

 

化工学院2021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化工学院于2019年开始实行化工与制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类招生。为做好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及华侨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和教务处相关通知,制定我院2021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指导思想与原则

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专业分流采用“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序,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办法。

二、专业分流组织工作和工作职责

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方案的执行,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周树锋 陈雪琴

成员:荆国华、陈爱政、黄昀、李裕红、耿、杨宇成、罗专溪、吕碧洪、余宗钟

秘书:蔡小娟、申华臻、蔡东仁

三、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人数

学院根据师资力量、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数。具体如下:

1、化工与制药工程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个班

制药工程专业:1个班

2、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专业:2个班

环境生态工程专业:1个班

注:专业分流后每个班级人数最低不得少于30人且不多于55人。

(二)专业申请

学生自由申请,每人可填报同一大类下的2个不同志愿,志愿具有优先级别,并非平行志愿,学生需审慎填写。志愿填写完成后,需经本人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可更改。

逾期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者,专业选择由学院统一分配。

(三)专业分流

专业录取

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少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学生直接录取;当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按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即止。其余学生将分流至同一大类下的另一专业。

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各科成绩的总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绩点取小数点后两位)。

境外生成绩排名单列,不纳入班级人数上限计算范围。

(四)专业分流时间

学院在4月8日前,对学生进行动员,各系组织专业宣传、介绍和指导。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做好专业分流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1)和《学生专业选择汇总表》(附件2)。各班级应在4月15日前将《专业分流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名的电子版)和《专业选择汇总表》(电子版)交给学院教学秘书,逾期不交者,按服从分配处理。422日前学院公布专业分流名单。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四、其他事宜

(一)分流、分班的实际结果均以教务处最终审批生效文件为准。

(二)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变更。分流后如需变更专业(不得在本大类内变更),则按学校和学院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细则相关条款如出现理解歧义或未尽之处,由化工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解释内容与本方案条文具有同等效力。

 

 

 

   化 工 学 院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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