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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2-04-05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2022年招生学科专业及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导师名单,详见《华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学院网站。

本年度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为:蒋剑春、陈爱政、饶小平、洪俊明、张光亚、荆国华、肖美添。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6. 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3、4、6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级在学硕士生、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四、报名

1.凡报考我校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于网上报名;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6-4月20日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点击链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时才算网报成功

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最迟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和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

注:如果以上方式查不到认证报告,可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中国学位认证”进行网上认证。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的一个导师填报多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报考资格

3.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在4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纸质材料寄(送)到学院(快递请通过EMS寄送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孙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6162296),电子材料压缩后以博士报名-姓名-报考导师重命名后发送至我院邮箱sunxb@hq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点击链接)。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硕博连读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点击链接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六、资格审查

(一)初审

学院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二)复审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七、体检

考生在确定被拟录取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届时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

八、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采用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对考生英语水平考查、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组成博士复试专家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主要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在复试考查时由专家小组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七、录取工作

1.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制定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个考生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在所有评分中,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附加分设置:

1)以第一作者(下同)发表SCI学科顶级期刊一篇加25分,SCI一区论文一篇加12分,发表SCI二区论文一篇加5分,发表SCI三区论文一篇加2分,发表华侨大学一类B期刊论文一篇加1分;

2)综合或单项全国竞赛(专业或学术类):获全国性一等奖总分按排名顺序依次附加5,4,3,2,2;获全国性二等奖总分按排名顺序依次附加3,2,1,1,1;获全国性三等奖总分按排名顺序依次附加1,0.5,0.5,0.5,0.5。

申请附加分成果数不超过2项,取最高分值2项叠加计算。

3.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排名按报考导师进行排序,根据导师招生指标,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导师招生指标分配根据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量化细则进行。

3)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4)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拟录取结果预计6月上旬在我校研招网统一公示公布,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正式录取前,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到学校。

八、其他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2年6月5日前作出取舍并书面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考生提交材料之后请尽快加入Q群630204634,方便后续工作通知

3、未尽事宜,请咨询孙老师0592-6162296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通知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相关规定、时间安排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办法由华侨大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化工学院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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