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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6-09-16   点击数: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实验室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依据《华侨大学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原则,快速高效地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全院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对校园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人员急性中毒、灼伤、压力容器事故、高压气瓶事故、触电、机械伤害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组”),作为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

应急工作组组成:

组 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各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系主任、学院安全员、学院实验室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二)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 统一指挥、协调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研判事故等级,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3. 组织现场人员疏散、伤员抢救、事故抢险及信息上报;

4. 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向学校相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机构请求支援;

5. 配合学校及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条 应急联络电话:

学院应急值班电话:0592-6162301;

学校设备处安全科:0592-6161557;

学校保卫处值班室:0592-6160110;

学校校医院值班室:0592-6160120;

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第三章 应急流程

第五条 报告流程

(一)第一发现人报告:

实验室任何人员发现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所在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如火灾失控、人员重伤),应直接拨打119/120并同时报告学院应急值班电话。

(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实验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初期处置,并在5分钟内报告学院应急工作组。

(三)学院报告:

学院应急工作组接到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研判事态,向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报告。

第六条 响应分级与启动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一)Ⅲ级响应(实验室内响应)

适用情形:小型泄漏(如少量试剂瓶打翻)、初期小火(可用灭火毯/灭火器扑灭)、轻微灼伤等,仅影响单个实验室。

启动方式:由实验室负责人或现场指导教师自行启动处置,同时报告学院。

(二)Ⅱ级响应(学院级响应)

适用情形:泄漏无法立即控制、火势蔓延、人员中毒或较重伤情、涉及剧毒品或易燃易爆品。

启动方式:由学院应急工作组组长宣布启动,全体成员到岗,组织疏散和抢险,并向学校报告。

(三)Ⅰ级响应(校级及以上响应)

适用情形:火灾失控、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多人伤亡、需要119/120支援。

启动方式:学院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同时报告学校及社会应急机构,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七条 紧急处置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事发区域内的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启动报告程序,并保护事故现场。学院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置,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我防护。

第八条 应急响应

学院应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快速将伤员移出危险区域和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消除事故的隐患;根据事故情况和发展,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现场若有人员伤亡,轻伤员由现场急救人员(校医院或受过培训的人员)初步处理后送医;重伤员立即拨打120,同时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基础急救,等待专业救援。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等级的个人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时严禁单独行动。

当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学院立即向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请求支援。

第九条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化工学院应急工作组确认由化工学院应急工作组组长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对于Ⅰ级响应(校级以上),应急结束需征得学校或社会应急机构同意。

第十条 应急保障

学院及各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应定期检查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

第五章 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终止后,学院配合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涉及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学校组织调查,学院提供协助。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根据调查结果,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实验室,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学校有关文件、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1.化学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高压气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

2026年4月  日








附件1

化学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事件分类

化学类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故处置措施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并保护现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由学校职能部门向相关校领导汇报,配合公安部门和保卫处进行调查。必要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严禁非专业人员自行查找。

三、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容器破裂、洒漏等事件,造成危险化学品的外漏时,须采取简单、有效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

(一)疏散与隔离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首先应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若为小量泄漏(<500mL或仅限于通风橱/实验台面),可由现场经过培训的人员在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若为大量泄漏(≥500mL或扩散至地面、房间),立即疏散,封锁区域,报告学院和专业应急机构处置,不得自行处理。

(二)泄漏源控制与处理

泄漏处置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并佩戴相应等级个人防护装备的人员执行。一般师生发现泄漏后,首要任务是疏散和报告,不得冒险进入泄漏区域。专业处置人员可根据情况采取关闭阀门、停止实验、堵漏、吸附等措施控制泄漏源。

1.围堤堵截。液体化学品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须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物料,抑制其蒸发。对于气体泄漏,应开窗保持通风,稀释其浓度(仅限少量泄漏或挥发性不强的气体)。

3.收容(集)。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吸收棉等吸收、中和;泄漏量大时,由专业应急处置人员使用防爆设备将泄漏物抽入专用容器。

4.废弃。收集的泄漏物应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用水冲洗泄漏物进入下水道。

四、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化学品急性中毒事故多因意外事件引起,其特点是病情发生急骤、病状严重、变化迅速,必须争分夺秒及时抢救。现场抢救时注意遵循如下原则。

(一)做好救护者个人防护

一般师生发现中毒事故时,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屏住呼吸、从逆风方向接近),迅速将伤者移出污染区,立即呼叫120,不得盲目进入不明气体环境。专业救护人员进入毒区前,应穿戴好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二)尽快切断毒物源

救护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救外,同时应采取措施(如关闭钢瓶阀门、停止反应等)切断毒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对于已经扩散出来的有毒气体或蒸气应立即启动通风设施排毒或开启门、窗等,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尽快转移病人

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病人呼吸通畅;脱去污染衣服,并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和毛发,注意保暖,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

(四)现场施救

针对不同的中毒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对于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心脏骤停者,应立即进行胸外按压(按压深度5-6cm,频率100-120次/分),并尽快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对眼部溅入毒物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五)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

对于经口中毒,除非有明确医嘱或毒物包装上标注“可催吐”,否则严禁自行催吐。腐蚀性化学品(酸、碱)中毒时,可饮用少量牛奶或蛋清保护消化道黏膜,严禁催吐和洗胃。立即送医,并携带毒物原瓶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六)送医院治疗

经过初步急救,应速送医院继续治疗。

五、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一旦起火,很有可能引发爆炸,危险性、破坏性极大,因此,在保证扑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先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的灭火扑救方法列举如下。

(一)扑救易燃液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对小面积(一般50ml以内)液体火灾,可优先使用灭火毯覆盖或沙子掩埋,也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不宜用水(特殊水溶性液体除外)。大面积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起火时,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灭火;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二)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灭火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一般情况下采取全身防护即可,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引发的火灾,应穿专用防护服。扑救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浓硫酸遇水能放出大量的热,会导致沸腾飞溅,需特别注意防护。浓硫酸数量不多时,可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用大量低压雾状水快速扑救,利用水的稀释和冷却作用。严禁使用高压直流水(会造成酸液飞溅)。浓硫酸量很大时,应先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再处理酸液。

(三)扑救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可用水或泡沫扑救,但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黄磷等。

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遇黄磷火灾时,应立即撤离,拨打119。黄磷火灾应由消防专业人员处置。严禁非专业人员接触黄磷残留物。

(四)扑救易燃气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扑救过程中应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同时用水喷射盛装易燃气体的容器,降低容器温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切断泄漏源,并开窗保持通风。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五)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以及三乙基铝(液态)等应远离水源、热源,并存放于固定在墙体上的铁柜中。当实验场所内存在一定数量的遇湿易燃物品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等湿性灭火剂,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等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

(六)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可能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阻止再次爆炸的发生。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六、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处置措施

(一)酸灼伤

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创面至少15-20分钟,严禁使用碱性溶液中和。氢氟酸(HF)灼伤时,在冲洗后,立即涂抹葡萄糖酸钙凝胶,并必须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二)碱灼伤

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创面至少20-30分钟,严禁使用酸性溶液中和。

(三)眼部灼伤

立即用洗眼器持续冲洗至少15分钟,冲洗时翻转眼睑,转动眼球。冲洗后立即送医,就医时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附件2

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紧急停机:当发生技术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机。

(二)及时通知:上报应急小组,请求救援、支援和协助力量,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三)评估:评估压力容器受损情况,及时上报评估结果,按照评估结果,决定应急处置计划。

(四)设立安全区:应急人员应立即将现场区分为安全区和控制区,以最大限度保护人身和周围环境。

(五)紧急处理:参照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措施进行相关处置,以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失。

(六)检查维修:应急处理结束后,组织检查受损压力容器,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受损部件。

(七)彻底清理:将应急处置期间涉及到的污染物彻底清理,并进行恢复和整理。


附件3

高压气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气体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一)惰性气体泄漏时,迅速开窗通风,人员撤离。确认通风良好后可返回,但禁止长时间停留。若泄漏点不在阀门处,可尝试关闭钢瓶主阀门。

(二)如果泄漏的是可燃气体,若能安全接近且泄漏点不在阀门处,缓慢关闭钢瓶主阀门;若无法安全接近或阀门处泄漏,立即全员撤离,不要尝试关阀。打开门窗通风,并通知相邻实验室及楼栋人员疏散,同时上报学院,由学院应急工作组进行妥善处置。

(三)有毒气体泄漏时,发现后立即大声示警,全员迅速撤离至室外上风向,到达安全区域后,立即拨打119/120, 同时报告学院应急工作组,由专业人员穿戴防护装备后进入处置。

二、气瓶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一)若气体或气瓶发生爆炸时,实验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人员尽快疏散到安全地带,禁止触碰电气开关,在撤离现场过程中拨打消防求救电话119,告诉其详细地址获取救助,若伤及到人员,现场人员立即组织协助其撤离现场到安全带,拨打医院救助电话120求救。

(二)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扩大警戒范围,疏散相邻实验室及楼栋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并配合消防、急救人员开展救援。

(三)因气体或气瓶爆炸引起的火灾, 在确保所有人员已撤离的前提下,按“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故处置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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