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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出国进修人员须知

作者:   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化工学院出国进修人员须知

1、化工学院申请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填写《出国进修人员工作移交表》。经逐一相关审核人签署后交院办。

2、出国期间每月须主动与学院办公室联系一次以上,三个月向学院递交一份学习工作简报。

3、回国后须进行一次访学情况汇报。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

2015128
出国进修人员工作移交表

姓名

所在系

出国时间

一、本科教学方面

所承担课程名称

代课教师签名

延迟学期/本人承诺回国后上课签字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系主任签署意见

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二、学生科创

立项年份及等级

科创项目名称

承担科创负责人班级

学生负责人签字

代指导老师签名

辅导员签署

分管院领导签字签字

三、班主任

班级

代班主任签字

辅导员签字

分管院领导签字

四、研究生工作

研究生管理代理人签字

分管院领导签字

五、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管理代理人签字

分管院领导签字

六、其他工作移交情况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院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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