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试聘低聘人员申请恢复原聘岗位工作的通知》人事〔2021〕83号,经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职能部门审核情况进行审核并投票通过,拟同意我院刘青同志2020-2024学年聘期恢复专业技术七级岗的聘任,予以公示。 对刘青老师恢复聘任有疑义的,可直接向学院党政办反映,电话:6162300,亦可将您的意见用E-mail形式发到信箱:hgxydzb@hqu.edu.cn。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2日~9月28日。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 2019年9月22日
根据《关于做好试聘低聘人员申请恢复原聘岗位工作的通知》人事〔2021〕83号,经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职能部门审核情况进行审核并投票通过,拟同意我院刘青同志2020-2024学年聘期恢复专业技术七级岗的聘任,予以公示。
对刘青老师恢复聘任有疑义的,可直接向学院党政办反映,电话:6162300,亦可将您的意见用E-mail形式发到信箱:hgxydzb@hqu.edu.cn。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2日~9月28日。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
201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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